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干部
初步人选报名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根据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此次初步人选主要采取个人报名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形式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缺岗位类型
此次专职中层副职空岗16个,主要类型包括党委部门副职、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机关行政部门副职、直属单位副职 等。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
1.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应符合中共中央2019年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学校十二届47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修订)》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一)。
2.报名学校党委部门副职和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的干部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
3.报名校团委副书记岗位的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5岁周岁(即198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中共党员。
三、个人报名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及资格且有意向的干部教师填写《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个人报名及单位审核推荐表》(附件二),每位干部教师可填1-2个任职意向,个人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其任职意向仅作为学校党委研究提拔使用时的参考因素。
6月18日早上8:30前个人将纸质和电子报名表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
四、二级单位初审
各二级单位召开党委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召开处级班子会)对本单位所有报名同志的条件及资格进行初审把关,重点审核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表现,必要时可安排报名干部教师所在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介绍有关情况。经分党委会或处级班子会集体研究后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并作出排序。
希望各二级单位以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核实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有关信息,切实做好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个人报名的组织工作。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于6月19日下午5:00前将签字盖章的《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个人报名及单位审核推荐表》、《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个人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三)等纸质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774230384@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洪福 教学综合楼B1615 67886463
梁本哲 教学综合楼B1818 67884333
六、笔试安排
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单位做好提醒。
七、学校审核
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对所有报名干部教师的条件资格进一步审核把关,并整理形成《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初步人选信息表》。
八、纪律要求
严肃组织纪律,严防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不讲党性、违反组织原则、跑官要官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修订)》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附件2: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个人报名及单位审核推荐表
附件3: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个人报名信息汇总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
《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修订)》
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2020年修订,学校十二届47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中层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懂思想政治工作、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做知识分子和学生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师生,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
第七条 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龄和三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
(二)管理岗位人员提任为专职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专职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正科级(科长、主任科员、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专任教师提任为专职中层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在基层党组织、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等岗位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提任专职中层正职的,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专职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提任专职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中层副职两个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援派、挂职、借调工作累计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或岗位工作分工有调整的,一般可视为多岗位锻炼工作经历。
(三)担任教学科研单位学术中层干部的,应具有相关学科知识背景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学术成果应该突出。提任学术中层正职的,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任学术中层副职的,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秀专任教师提任学术中层正职的,其任职经历可以适当放宽。
(四)提任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等部门正职的,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任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的,一般应具有在世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连续一年以上的留学经历。提任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等部门正职的,一般要有在本校工作五年以上且不少于在两个以上单位的工作经历。
(五)应经过上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党委组织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附件2:
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个人报名及单位审核推荐表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年龄) |
年 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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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参加工作 时间 |
来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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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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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职员职级、党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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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意向(至多可选两类) |
( )党委部门副职 ( )学院党委副书记 ( )校团委副书记 ( )机关行政部门副职 ( )直属单位副职 ( )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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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 |
起止时间 |
学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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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经历(含党务工作经历)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 |
管理工作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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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培训进修经历 |
起止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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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年年度考核情况 |
2016: 2017: 2018: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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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年获得表彰及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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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岗位的工作设想 |
(500字以内)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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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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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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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全日制学历经历主要指参加全国统一选拔考试,不带工资的脱产学习,有毕业派遣证等的学习经历(不含各类委培生及夜大、电大等教育经历)。此页不够可增加页。
附件:3:
2020年专职中层副职空缺岗位个人报名信息汇总表
二级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推荐排序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出生 年月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来校参加工作时间 |
全日制学历学位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职员职级、党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任职意向一 |
任职意向二 |
是否服从调剂 |
手机号码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