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李周波发表时间:2017-10-16点击:

关于举办第六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的统一部署,党委党校决定开始启动第六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工作。为了指导分党校办好这期培训班,现将培训办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思路

此次党校培训的办班思路是:分党校按照《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党校分校工作暂行条例》有关精神,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党校教材;统一颁发证书”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实施。

二、本期培训班具体指导意见

1、主要内容。分党校要将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史党章、党的统一战线等内容作为本次培训工作的重点,详见教学要点(附件一)。

2、培训期次。培训班期次延续为62期,分党校可采用“中国地质大学第六十二期暨某学院(课部)分党校某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依此类推。

3、办班形式。本次培训学院(课部)可以单独开班。为集约资源,体现规模效益,学院(课部)之间也可协商联合办班。

4、招生对象。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或教职工。

5、招生人数。各分党校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人数核定本期培训班的招生人数。

6、聘请教员。分党校按照党校教师聘任的要求自行联系、聘请教员。

7、联系教室。分党校可联系学校教务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教学所需场所问题。

8、课表编排。分党校应根据教学要点,制定本学院(课部)教学计划,提前编排课表,课表内容应包括:讲课内容;讲课时间;讲课地点;主讲人等。

9、组织报名。分党校按照培训计划,要及时组织学员报名,填写学员培训登记表。

10、订购教材。由分党校自行订购《最新高校入党培训教材》(红旗出版社2016年1月河北第3次印刷)。

11、开学典礼。本期党校培训统一进行开学典礼,时间定为11月2日下午4:00,地点:弘毅堂。届时请分党校组织好6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准时参加。

12、教学管理。分党校要严格课堂纪律,认真做好学员考勤考核工作,至少要指派一名班主任负责学员考勤、课堂管理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

13、结业考试。分党校可参照党校题库自主命题、自主选择考试方式、自行组织监考并及时做好阅卷登分等工作。

14、审核发证。分党校根据学员出勤、考试、讨论、实践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造表后报送党委党校,由党委党校根据审核结果统一印制结业证书。

15、评优评先。分党校可根据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按学员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由党委党校颁发荣誉证书,分党校予以表彰。

16、立卷归档。分党校要及时把开班通知、教学计划、学员及成绩登记表、试卷及参考答案、办班总结、新闻图片资料等有关培训材料立卷归档,并报送党委党校。

三、几点要求

1、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院(课部),如有需要培训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可与本单位学生一起参加培训。其他单位如有需要培训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均集中安排到公共管理学院分党校进行培训。

2、请各分党校邀请联系本学院的校领导、本学院党委书记为培训学员讲党课。

3、未尽事宜或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联系党委党校,联系电话67884334。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要点

附件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及成绩登记表(样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党校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一: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要点

 

各分党校可以采取集中学习、视频观影、分组讨论、实践教学、学员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6次课程),可以重点讲解以下内容:

1、党的十九大精神

2、中国共产党历史

3、中国共产党章程

4、党的统一战线和中国政党制度

5、中国共产党与中国青年

6、端正入党动机及党员发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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