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的统一部署,党委党校决定开始启动第五十一期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工作。为了指导学院分党校办好这期培训班,现将培训办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班思路
此次党校培训的办班思路是:各学院分党校按照《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党校分校工作暂行条例》有关精神,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党校教材;统一经费管理;统一颁发证书”的“四个统一”原则下自行组织实施。
二、本期培训班具体指导意见
1、培训期次。培训班期次延续为51期,学院可采用“中国地质大学第五十一期暨某学院分党校某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依此类推。
2、办班形式。本次培训学院可以单独开班。为集约资源,体现规模效益,学院之间也可协商联合办班。
3、招生人数。各学院分党校按本学院写入党申请书学生人数的10%~15%核定每期培训班的招生人数。
4、聘请教员。各学院分党校按照党校教师聘任的要求自行联系、聘请教员。
5、联系教室。各学院分党校可联系学校教务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教学所需场所问题。
6、课表编排。各学院分党校应根据本学院教学计划,提前编排课表,课表内容应包括:讲课内容;讲课时间;讲课地点;主讲人等。
7、组织报名。学院分党校按照培训计划,要及时组织学员报名,填写学员培训登记表(学员培训登记表见附件一),并报送校党委党校备案。
8、教材定购。各学院分党校收齐费用后统一到党委党校购买指定教材。
9、费用收取。本期培训综合费用仍与以往保持不变,即每位学员收取教材等综合性费用15元。
10、开学典礼。由于学校弘毅堂维修,本期党校培训的开学典礼请各分党校自行组织。
11、教学管理。各学院分党校要严格课堂纪律,认真做好学员考勤考核工作,至少要指派一名班主任负责学员考勤、课堂管理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
12、结业考试。各学院分党校可参照党校题库自主命题、自主选择考试方式、自行组织监考并及时做好阅卷登分等工作。
13、审核发证。各学院分党校根据学员出勤、考试、讨论、实践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造表后报送党委党校,由党委党校根据审核结果统一印制结业证书。
14、评优评先。各学院分党校可根据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全面考核,按学员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由学校党校统一发证,学院及时予以表彰。
15、立卷归档。各学院分党校要及时把开班通知、教学计划、学员培训登记表、学员考试成绩单、办班总结、优秀学员交流材料、图片资料等有关培训材料立卷归档,并报送党委党校。
三、几点要求
1、选拔学员时要优先考虑学生和教工中已由党组织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2、为了加大对低年级学生的培养教育力度,各学院应适当调整参训人员的组成结构,向低年级倾斜。
3、机关和直属单位需要培训的积极分子集中安排到政法学院分党校进行培训;学院需要培训的教职工与本院学生一起参加培训。
4、请各学院分党校将学习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校建校60周年的历史等作为此期培训的重要内容。
5、各分党校在办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党委党校。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党校
二Ο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