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学院(课部)、直属单位:
一、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3、《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4、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
二、学习要求
1、各分党委中心组要原汁原味地学,融会贯通地学,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学透;
2、各二级单位要通过支部生活、政治学习、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师生干部学习,领悟所学内容精神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融入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以上内容的传达和学习。学习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