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部):
2009年毕业生党员即将离校,为增强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发挥毕业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请各学院在六月中旬以前对本学院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离校前的集中教育,具体教育内容及要求如下:
1、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意识。通过教育,使毕业生党员更加坚定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在重大政治问题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党和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毕业前夕,主动配合学校和学院党组织开展工作,主动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服从大局,听从安排,带头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新的岗位上不辜负学校党组织的辛勤培养和殷切希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不断增强党性,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进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增强组织观念。要求党员在毕业前夕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断增强组织观念,认真参加党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自觉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相关知识的教育。党员离开学校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学习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每一名党员因单位变更时都必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单位党组织接转关系,之后才能参加该单位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即使个人档案材料中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但若不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任何接收单位都不能以此为依据认定其党籍。因此,在毕业生党员中必须认真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相关知识的教育,认真讲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具体程序、时限(不超过三个月)等要求,同时强调毕业生党员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之后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的“回执联”寄回学院党组织,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
为帮助毕业生党员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在接转过程中出现误差、或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丢失等问题,党委组织部将为每一名毕业生党员提供一份“学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4、对预备党员进行党员发展工作相关知识的教育。为防止毕业生中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出现延误转正情况,各学院要对毕业生新党员进行党员发展工作相关知识教育。要求毕业生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后,要及时向所去单位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入党情况,经常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与考察,预备期满后要及时向党组织递交个人转正申请和全年工作总结,争取按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5、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请各学院在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的同时,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通过在党旗下宣誓,增强毕业生新党员对党的忠诚和对国家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新党员党的宗旨意识,同时对新党员在新单位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具体要求。这是新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的重要环节。
各学院在毕业生党员教育过程中还可根据本学院实际,增加教育内容,确保教育质量。
对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是保证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前后继续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顺利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要求全体毕业生党员参加。对因事请假未能参加会议的党员,学院要确定责任人予以补课,对补课工作要作好记录以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学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09年5月18日
附件:
学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学生党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为保证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1、 学生党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必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任何单位党组织都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
2、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亲自办理和携带。特殊情况通过机要和特快专递邮寄,负责邮寄的党员同志必须保留好邮寄存根以便备查。一般情况下,党员个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3、调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学院党组织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内容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本人后,由党员本人到相关省(市、县、区)及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入手续。为方便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每年六月学校统一为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其他时间由党员个人按规定办理。到新的单位后,党员个人必须自己办理转入手续(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介绍信“抬头”所写单位党组织,不能随意交给他人办理)。
4、学生党员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核对每一栏目填写是否正确。若有错误需要更改的,请及时向学院党组织反映,并由学院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老师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更改手续。
5、学生党员必须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时限及时办理转入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联”及时寄回本校原所在学院党组织(所去单位在省内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寄回,所去单位在省外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寄回),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若三个内不按规定办理接转手续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自动失效。
6、工作单位暂时不能确定的毕业生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相关中介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个人居住地党组织等。
7、若因工作单位变更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地点有误等原因,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三个月内)回校更改。不得延误时间。
8、无故不按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因单位变更不及时回校更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介绍信过期失效的是组织观念淡漠、违反党纪的表现。超过六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组织活动造成自行脱党或其他情况者后果自负。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个人做出书面检查,学院党组织出具证明,组织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