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更好效果,根据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教创先发〔2011〕1号)精神,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等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就学校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评原则和对象
领导点评工作要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做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确保做到全覆盖。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所属教职工党支部及书记进行点评,也应对所属学生党支部进行适当点评,各学院(课部)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主要负责对学生党支部及书记进行点评;校党委常委负责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
二、点评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点评的主要内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和推动中心工作科学发展的情况等。
对党员点评的主要内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及立足岗位所创工作业绩、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在群众中的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三、点评方式
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下点评方式,或探索其他方式,增强点评的实效。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二级党组织书记会或副书记会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2、个别点评: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进行点评。
3.现场点评。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点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4.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随机确定点评对象进行点评。
四、具体要求
1.点评要结合实际。领导点评要围绕工作实际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查找不足和努力方向,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确保点评质量。同时要做好记录,留存档案。
2.将点评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领导点评工作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进行,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搞好结合;每学期都应进行适当点评。
3.要注意点出经验,评出先进。要注意挖掘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基层党组织、党员的先进事迹,在点评中给予肯定和宣传,以经验和典型带动和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努力创先争优。
4.及时报送点评情况。各二级党组织应于每学期末将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及《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记录表》报送至组织部(联系人:李周波;联系电话:67884332;邮箱:zuzhi@cug.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