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党委(党总支):
为了更好地发扬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增强新生对我党的了解和认识,更有效地做好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党委组织部对2010年入学新生的党建工作安排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继续加强新生的“三早”教育
1.请经验丰富的党员教师给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讲座。
2.结合本单位的学生党建工作实际,结合我校老地质人、老党员的先进事迹,组织新生学习并进行引导教育。
3.开展不同形式的带动教育活动,如党员带班、优秀学生党员与新生座谈、党建工作进公寓等。
4. 对在军训中和新生入学教育中表现优秀并申请入党的学生及时做好推优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
上述各项工作由各学院(课部)具体组织实施,并将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的情况及时报组织部,组织部将以组工信息的形式进行宣传。
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
党委组织部在迎新期间接转了研究生和本科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并严格审查了由新生党员个人携带的入党材料。但有部分新生党员入党发展的材料是随学籍档案材料一起寄往档案馆的,请各学院(课部)党委(党总支)凭组织部出具的新生党员详细名单,到档案馆取回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对其进行严格审查。新生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可不领取,但应核实其是否寄到。具体审查要求如下:
1、查看。一看已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全日制新生党员(含正式和预备党员)档案是否都已寄到学校;二看预备党员原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材料中应有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校结业证等);三看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如本科新生党员入党时的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必须年满18周岁),《入党志愿书》审批单位是否盖章并符合要求等。
2、补缺。如遇有材料不齐全者,如《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已接收为预备党员,但是上级党委没有审批,或有审批意见但未加盖党委印章,或组织员没有谈话等问题,请向本人调查、核实并要求尽快补齐;如遇在校生不是在本校发展入党等疑问的,请将新生党员全部入党材料送交组织部审查。
3.督促。如有新生党员的材料尚未寄往学校档案馆,请各学院督促其尽快办理,并对档案材料到校情况进行登记和告知党员本人。
上述工作请各学院(课部)党委(党总支)在10月26日前完成,并将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党委组织部(具体表格见附件)。
三、其他工作
1.新生党员要及时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对本科新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指派1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全面了解思想状况,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新生党员中入党前未经过集中培训的正式党员,学院要组织其参加党校或者预备党员培训班。研究生新生中应尽快成立党支部,便于开展党建工作。
2.外校、外单位和高中转来的入党申请书一般可作为第一份入
党申请书并予于承认,不用重新写入党申请书。
3. 外校、外单位和高中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予以承认,但仍应根据其表现情况,通过党支部大会确认是否继续培养。
4. 经过党支部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应及时列入培养发展计划。
5. 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将举办新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强化新生党员意识,提高其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及综合素质,发挥自身模范作用,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今年学校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望各学院(课部)党委(党总支)在新党员中应及时组织学习,使新生党员尽早了解该项活动的要求、主要内容和基本步骤,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附件: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