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春节前夕
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和谐校园,让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困难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鄂高工委[2011]1号)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春节前夕开展慰问我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活动。省委高校工委已下拨一定的慰问经费,学校从党费中也拿出部分经费用于慰问活动。
慰问党员活动是贯彻落实党内关怀、激励和帮扶机制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这次慰问活动,校领导将亲自带队上门慰问部分党员。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认真细致做好工作,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开展慰问工作,将慰问金在春节前送到党员手中。
慰问名额按照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慰问对象由各基层党组织确定,慰问标准为离休干部500元/人,其他教职员工300元/人,学生200元/人。慰问名单请于2011年1月12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校党委组织部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