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书记郝翔在解读新颁发的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文件精神
校纪委书记丁振国在传达湖北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
校党委副书记朱勤文通报创先争优进展情况
9月28日下午,学校党委在八角楼会议室召开学习新颁布的高校基层组织条例会。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委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党委书记郝翔主持会议。
郝翔同志结合1996年颁布的版本进行详细地比较对照,解读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文件精神。郝翔指出,根据高等事业发展与高校党建发展的需要,中共制定了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新条例,是1996年颁发的修订版,共九章三十六条,与以前版本相比,篇幅增加不少,内容更充实,更加突出了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人才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新增了科学发展观与党员服务等理念,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对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民主治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郝翔要求各基层组织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认真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丁振国传达了教育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湖北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鄂教思政[2010]7号)文件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并对学校本学期的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月工作进行了布置。他强调,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扩大宣传,弘扬高尚师德,自觉践行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
校党委副书记朱勤文通报了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布置了干部竞聘等相关事宜。她指出,学校党委自七月上旬在全校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实际积极制定了详细地活动计划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在此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师生党员积极开展并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也涌现出了一些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希望各二级党组织及时报送本单位活动信息,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郝翔对国庆节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部署与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