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人员: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荐省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人选的函》(鄂组函[2011]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和报名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调人员名额
省委组织部本次在全省范围内选调15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5名。
二、选调人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以上学历的不超过31周岁(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正科级及以下职务,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从事组织人事工作1年以上(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5月31日)。
5、年度考核(考评)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关要求
1、组织推荐:凡校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请于6月16日(周四下午)前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湖北省委组织部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并将报名相关材料于6月17日下午统一报送组织部(表格一式两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片;其他相关材料一份)。
2、报名需报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片(同时报电子相片,要求jpg格式,30kb以下)、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有关材料。
3、需咨询请与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刘治国,电话:027-67884334
校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