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年湖北省《关于做好全省第十、十一批科技副县(市、区)长轮换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3]5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派3名同志赴地方挂职(鄂州市鄂城区、秭归县、巴东县各选派1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鄂州市鄂城区科技副区长选派工程学院专业技术教师挂职;
2、秭归县、巴东县科技副县长从本次干部换届竞聘入围未提任的同志中报名选拔。
请符合条件的同志,个人先填写报名表(表格在组织部网站上下载)、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7月8日上午10点前报组织部(行政楼304,联系电话67884334,联系人:李周波)。
特此通知
校党委组织部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