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竞聘公告[2013]15号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3-05-03点击:

干部竞聘公告

中地大(党)组干字[2013]15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18个副处级岗位采取在全校在职教职工范围内进行公开竞聘选拔的方式,其中,9个党务系统副处级岗位分别是:资源学院党委副书记、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体育课部党总支部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3个校团委副书记;9个行政系统副处级岗位分别是: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研究生院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保卫处(部)副处(部)长、2个基建处副处长、图书馆副馆长。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与资格

1.具备我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地大党字[2013]8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规定的任职资格(可在“地大办公网”中查找)。

2. 具体岗位要求:

(1)四个学院(课部)副书记岗位。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具有管理工作经历。以上四个副书记岗位采用打通方式报名竞聘。

(2)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和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岗位。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3)团委副书记岗位。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具有相应的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根据学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特别优秀或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其中,2个团委副书记岗位应在正科岗位工作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1个团委副书记岗位应有正科岗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5)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岗位。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6)人事处副处长岗位。具备我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规定的任职资格。

(7)研究生院副处长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

(8)审计处副处长岗位。应具有财经、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

(9)保卫处(部)副处(部)长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50岁以下;热爱高校保卫工作。

(10)基建处副处长岗位。岗位1,应具有土木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且能全职从事管理工作;岗位2,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11)图书馆副馆长岗位。一般应具有计算机或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

二、基本程序与方法

1、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到党委组织部报名,填写《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表格请在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并同时提交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3日至6日(周一),截止时间为中午12:00。

2、资格审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3、抽签时间:5月7日上午11点,地点在行政楼五层会议室(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4、面试:5月8日上午8:00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根据所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能力、素质及工作思路。

5、确定考察人选: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

6、组织考察:学校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7、书面意见:对考察人选书面征求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意见。

8、会议决定:党委常委会实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9、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五天。

10、任前谈话:对公示期满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进行工作谈话、组织谈话和廉政谈话。

11、发文聘任:由学校发文任命或聘任。

12、到岗任职:学校党委组织部派负责同志到相关单位宣布学校聘任或任命文件,拟任人选到岗任职。

三、纪律要求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凡参加公开竞聘的同志,不得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搞宴请、写条子、打电话和发短信,如发生上述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竞聘资格。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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