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
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3月12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拟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要求,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供资格复审材料。
高校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①《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⑥报考A01-A02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可由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盖章确认)。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尺寸纸张打印或复印。应届毕业生相关材料由考生报所在学院统一收齐后,填写《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进行汇总,盖章后报组织部。
说明:1、报考武汉、襄阳、宜昌等三地的同学需准备材料⑤。研究生可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到研招办复印录取名册;本科生到学工处招办复印录取名册。2、《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高校党委推荐意见”一栏由组织部收齐材料后统一签字。3、学院收到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党委章予以确认。4、学院需提交《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的电子档。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6日上午12:00。材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27-67884334
联系邮箱:17492572@qq.com
此次工作具体要求及进入复审名单和拟递补进入复审名单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
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