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工作

关于核对上缴党费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2-05-16点击:

关于核对上缴党费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印发<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学校党委组织部于2011年印发了《关于重新核定缴纳党费的通知》(中地大(党)组建字[2011]11号),经各党支部共同努力,2011年的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顺利完成。学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工作,迎接上级党委的抽查,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各二级党组织的教职工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登记。据此,机关党委请机关各党支部于6月10日前本支部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报送至机关党委,登记表格见附表。

联系人:陈汉英

联系电话:67884334

机关党委

2012年5月15日

附表: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所在党支部

职称/职务/职级

每月缴纳

党费金额

填报人签字:

党支部书记签名:

填表说明:

1、学生党员只需提供党员人数,不需详细列表;

2、职称尽量具体到几级岗位,如一级教授、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四级教授、五级副教授、六级副教授等,以此类推;

3、职务、职级类别就高不就低,如主任科员被聘为六级职员,填写六级职员;

4、请各单位如实登记填写,党委组织部将与人事处、财务处一道进行核实。

友情链接: 中共中央组织部| 教育部| 湖北省教育厅| 中国地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