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暨做好2014年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课部)团委: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暨做好2014年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
联系人:姜明敏(校团委)027-67883514
李周波(组织部)027-67884334
电子邮箱:195563036@qq.com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
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暨
做好2014年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鄂青联发〔2014〕2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党委组织部、团委,省直有关部办委厅局:
为深入实施“千名创新人才计划”,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2014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鄂组通〔2014〕6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施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首批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遴选培养50名左右青年人才。现就做好2014年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申报条件
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培养对象为在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或服务1年以上的青年拔尖人才。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一定社会影响;
4.正在主持承担相关创新性科研项目或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且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在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事研发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以及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所主持主导的科研项目有成果转化可能的青年人才,入选湖北省“博士服务团”服务基层计划、“科技副职”等人才工作专项计划的青年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目前在国家、省级人才工作相关专项计划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采取“多方推荐、组织评审”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1.推荐申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团委负责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团委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须由一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署名推荐。
2.资格审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面试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提出初步人选。
4.综合评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专业均衡分布等要求,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5.人选公布。入选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是贯彻落实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后备力量的重要举措。
1.各级党委(党组)和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内部公示等方式,做好初审把关工作,综合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
2.推荐人选应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科研工作、正在主持承担相关科研项目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重视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人才。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四、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附件材料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任职证明复印件。
请各市州、中央在鄂大型企事业单位、部属高校、中央在鄂科研院所和省属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 系 人:王 艾(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27-87277407
雷鸿燕(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027-87233582
传 真:027-87815172
电子邮箱:qgb777@163.com
附件:1.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名额分配
3.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申报书
4.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专家推荐表
5.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4年5月8日
(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