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暑期会议有关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将开学前后有关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分为四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即: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二级党组织和处级领导干部;机关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干部职工;学校其他师生党员。重点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
二、具体要求
(一)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召开全校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7月10日已完成);
2、暑期开展三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已完成);
3、结合暑期走访慰问、调查研究等活动听取意见(正在进行中);
4、开学后集中听取意见:
一是集中座谈。9月1日-7日,迎新之后第一周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和统战成员座谈会,集中听取离退休干部和统战成员对校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发放《学校领导班子作风情况调查表》)。离退休干部党委、统战部协助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落实,回收调查表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是问卷调查。9月1-10日,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放《学校领导班子作风情况调查表》。发放对象为学校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团代会代表、学代会代表,问卷调查表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发放,各二级党组织配合发放、回收。回收调查表交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统计。
三是走访一线。9月1日-9月10日,由校领导按照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分工,采取走访调研、集体座谈、个别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听取师生意见(携带并发放作风情况调查表,重点是党代会和教代会代表以外的师生代表),学院党委书记、部门负责人协助组织、回收。回收调查表交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二级党组织和处级领导干部
1、9月10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部)要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切实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人人皆知,全体党员共同参与。
2、9月10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部)至少要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含非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同时要督促指导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9月15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部)要完成听取意见工作。各二级党组织参照学校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专区”的《学院/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作风情况调查表》格式自行印制、发放、回收并梳理汇总调查结果,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听取本单位干部群众和师生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调查结果后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机关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干部职工
1、9月10日前,机关党委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机关党政部门群团组织负责人要履行责任人的职责,积极配合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动员部署会议。
2、9月10日前,机关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并主动听取意见。
3、9月15日前,机关党委组织并督促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听取意见工作。机关党委将《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作风情况调查表》,发放到学院(课部)、直属单位征求意见,并负责回收和梳理汇总、反馈。
(四)学校其他师生党员
1、党支部书记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必读书目。为节约起见,学习读本由各分党委(党总支部)提供传阅。
2、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监督,积极反映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帮助学校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共同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教育实践活动,并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刘治国,67884333,liuzhiguo@cug.edu.cn
李周波,67884334,zzb@cug.edu.cn。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