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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劳动节值班及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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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要求,为切实做好“五一”劳动节(5月1日至4日)值班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带班工作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安全检查,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仓库、教室及其它场所的水电、仪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2.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假期紧急事务有人办理。值班安排表在学校办公室主页“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填写,并于4月29日前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按照学校要求,学校办公室对各单位假期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公布结果。

3.认真落实各单位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放假期间,各单位每天均须安排1名处级干部带班,带班期间须开通手机并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工处、国际合作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与信息中心等部门的领导必须在岗带班;各学院、科研平台(研究生培养单位)、高教所领导带班,必须在校,如遇紧急情况,须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其他二级单位领导带班,必须在汉,如遇紧急情况,须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4.学工处、国际教育学院、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网络与信息中心等部门及各学院要重点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5.学工处、国际教育学院对假期学生管理及安全工作要进行安排布置,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谨防人身受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

6.严格执行《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地大党办发〔2015〕12号)要求,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假期离校外出前,需将离校时间与去向、返校时间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告学校总值班室(电话:67883995)。在校的各单位负责人要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假期去向和返校时间。

7.放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公款组织游乐活动。学生社团、班级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旅游;学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需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并办理报批、报备手续。

8.附属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安排好放假事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9.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须于1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10.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教学综合楼B1801室(联系电话:67883995,87481030)。

二、调整作息时间

5月5日起,调整作息时间,请各单位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安排好教学及相关工作。

(一)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二)学生作息时间

起床          6∶25

早操         6∶40-6∶55

早餐          7∶00-7∶30

早自习        7∶35-7∶50

预备铃        7∶50

1、2节课   8∶00-8∶45 8∶50-9∶35

课间操        9∶35-10∶00

3、4节课   10∶05-10∶50 10∶55-11∶40

午餐         11∶40-12∶30

午休          12∶30-14∶15

预备铃        14∶15

5、6节课  14∶30-15∶15 15∶20-16∶05

7、8节课  16∶35-17∶20 17∶25-18∶10

晚餐         17∶30-18∶30

9、10节课 19∶30-20∶15 20∶20-21∶05

晚自习        19∶30-22∶30

熄灯         23∶00

(三)班车安排

早班车        6∶10

中班车        12:00

晚班车        17∶15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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