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严肃未来城校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区管理办)工作纪律、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公请假
1、各中心工作人员因公事离开办公室超过两小时以上需向中心主任报告,并向办公室其他人员告知去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须向中心负责人和分管副主任报告并征得同意。
2、中心负责人因公事离开办公室超过两小时以上须向分管副主任报告去向及联络办法,因公出差一天以上需经分管副主任同意。
3、校区管理办班子成员按照学校有关处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因私请假
1、中心工作人员因私请假,半天以内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请假三天以内(超过半天)需向分管副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需要副主任、主任同意。
2、中心负责人因私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副主任同意,请假三天以内(超过半天)需向分管副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分管副主任同意;请假超过3天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副主任、主任同意;。一天及以上的请假要告知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3.校区管理办班子成员按照学校有关处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因私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六天以上者,须按学校人事管理政策扣发相应岗位津贴或工资。
第五条 所有请假者,均须及时销假。
第六条 各中心负责人每天对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
第七条 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不定期抽查各中心的考勤情况,考勤情况与年终考核、职务晋升等挂钩。
第八条 校区管理办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校区管理办组织的工作例会、支部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迟到、缺勤,因公、因私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区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地质大学未来城校区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