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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

发布日期: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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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未来城校区餐饮服务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服务监督机制,根据教发〔201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未来城校区管理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性质和宗旨

      未来城校区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是校区师生员工参与食堂伙食生活服务管理的群众组织;是校区餐饮服务管理决策的咨询机构;是保障师生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监督机构。伙委会的宗旨在于全面督促和提高校区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生活服务。伙委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师生意见建议和食堂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各种问题。

      第二条 主要职责

      未来城校区伙委会由未来城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建管理,成员由入驻单位师生共同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及时了解并向师生反馈学校食堂办伙情况,积极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整体利益,在学校餐饮服务管理部门与广大师生员工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关于食堂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办好师生伙食出谋划策,促进食堂工作改进。

      (三)参与各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对食堂的相关资质、配套设施、内控管理制度及食材选购、烹饪流程、菜色搭配、菜品质量、价格核定、环境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全方位监督。

      (四)以现场检查、工作例会等形式,对各食堂餐饮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对餐饮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及就餐人员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并督促食堂解决。

      (五)倡导和组织广大师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食堂文明建设,积极协助、参与管理部门及各食堂开展的主题活动。

      第三条  委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伙委会的提案、发言和表决权;

      (二)对伙委会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问询、建议,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有对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质询的权利。

      第四条  委员的基本义务

      (一)严于律己、乐于奉献、以身作则、秉公办事,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带头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自觉维护本章程,按时参加各项检查、例会,主动学习餐饮管理知识,积极参与各食堂建设与管理,为校区餐饮服务管理献言献策。

      (三)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收集师生对于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并定期接受考核。

      第五条  任期和换届

      伙委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聘任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可连续聘任。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

      第六条  工作内容及形式

      (一)现场检查: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检查;食堂运行期间,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式检查。

      (二)工作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审定各项伙食管理制度、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了解管理细节、困难和要求。

      (三)联系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系会议。联系会议应当有伙委会委员、餐厅负责人共同参加;主要听取、研究师生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四)宣传调查:通过包括问卷调查、访问咨询、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了解师生对食堂就餐环境、饭菜质量及价格、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卫生状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情况通报:在每学期末,伙委会应就本学期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并向全体师生教职工通报。

      第七条  工作纪律

      (一)工作过程中应保证良好沟通,不得与师生或食堂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二)工作过程中应注重效率,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有效处理,不得随意拖延。

      (三)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伙委会制定的相关条例。

      第八条  附则

      本章程由未来城校区伙委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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