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培训效果作为检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唯一标准
——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根据党中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具体要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党校、党委组织部于4-5月开展了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482名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围绕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党委党校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精心策划培训方案
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办班思路。党委党校举办发展对象集中教育培训,自身没有工作经验和惯例可循。为了找到适合学校实际的办学思路,党委党校在线调研了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的相关实践。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经过研究讨论,基本确定了“党委党校主抓、二级党委配合,集中教育为主、实践教育多元”的教育培训办班思路。
认真听取意见,完善工作方案。提出办班思路后,党委党校拟定了工作草案。为进一步探讨工作草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学校党委副书记朱勤文召集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多次研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5月4日,党委党校召开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研讨会,专门听取各分党校教学秘书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党委党校进一步完善了发展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方案,具体内容涉及课程安排、组织报名、考核结业等方面。
二、认真组织教学实践
精心遴选授课教师。围绕教育培训内容,党委党校从长期从事党务工作者中,精挑细选兼职教师,确保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过几番论证和比较,党委党校最终决定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朱勤文讲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专题辅导讲座;由学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陶继东解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刘亚东讲授《增强“四个意识”,争做合格党员》的专题辅导讲座;由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梁本哲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4位授课教师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系统讲解。
精心设置培训形式。此次集中教育培训共24学时,其中由党委党校组织12学时,由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组织开展12学时。党委党校坚持集中培训与分组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集中观影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学院分党委(党总支部)围绕教育教学,精心进行策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采取社会实践、开展专题研讨、集中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精心组织教学管理。严把入口关。党委党校明确要求只有被各分党委(党总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学生或教职工才能列入此次培训对象。根据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党委党校合理分配并灵活调剂参训名额,尽量满足选派学员单位的实际需求;将选派学员单位组成学习小组,确定小组负责人(联络人),确保教学组织工作严谨有序;党委党校精心设计并印制了学员签到卡,安排专人在学员参训时认真进行考勤,进一步严明了学习纪律。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了教育培训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有力保障教育培训的顺利举办。
三、严格进行测试考评
严格进行闭卷测试。认真组织命题。党校副校长刘治国结合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和集中教育培训学习资料,反复推敲,谨慎命题,经组织部部长刘亚东和党委副书记朱勤文修改审定后,印制了标准化的测试试卷。认真组织考试。党委党校高度重视教育培训效果的检验,对检验培训学员学习效果进行了精心策划,在测试过程中,不仅制作了考场分布图、监考老师须知、考务表、考场记录表、使用标准化考场、提供了参考答案,还从各分党校遴选了14名教师进行交叉监考和阅卷,测试情况统一提交党委党校进行汇总。
严格进行综合评价。党委党校通过闭卷考试和学员出勤、撰写学习心得、参加讨论交流及社会实践等情况对学员参训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通过综合评价,最终有462名学员顺利结业,党委党校及时印制发放了结业证书。
此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围绕增强教育培训效果,校院两级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既严格坚持标准,又体现人文关怀,是学校发展对象培训常态化、制度化的一次有益探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党校)